(原标题: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三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为三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大会于2025年2月10日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1月23日发布,载明会议时间、地点、召开方式、审议事项等。现场会议在浙江省三门县西区大道369号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人,代表股数38,702,21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4.767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54名,代表股数23,503,139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8.9679%。出席人员还包括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任律师等。
大会审议并通过了三项议案:1. 关于补充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2. 关于延长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3.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议案2-3为特别决议事项,应回避表决的股东已回避。大会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