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2月7日召开,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晓民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丁芸洁女士列席。
会议审议通过了多项议案:
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认为公司满足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具备发行条件,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包括发行种类、规模、票面金额、期限、利率、还本付息方式、转股期限、转股价格调整、赎回条款、回售条款等,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7,500万元,用于智能眼镜门店建设、总部运营管理中心及品牌建设、数字化平台升级及补充流动资金。
发行预案、论证分析报告、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监事会认为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目标和全体股东利益。
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监事会认为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监事会认为符合相关规定。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监事会认为保护债券持有人合法权益。
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监事会认为有助于完善分红政策。
以上议案均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