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受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对其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于2025年1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定于2025年2月7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于2025年1月17日发布,明确了会议时间、地点、投票方式、审议事项等内容。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2025年2月7日14:00在深圳市南山区召开,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9名,代表股份58,030,944股;网络投票股东33名,代表股份104,698股。总计42名股东参与,代表股份58,135,642股。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三项议案:1.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3.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所有议案均获超过99.9%的赞成票通过。国浩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