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富控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星韵律师事务所为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本次股东大会于2025年2月7日下午14:30在杭州市余杭区绿汀路21号浙富控股大厦3楼会议室召开,董事长孙毅主持。会议通知提前发布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明确了会议时间、地点、方式、审议事项等。
出席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81人,代表股份3,369,453,0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2424%。现场出席9人,代表股份2,920,623,397股;网络投票572人,代表股份448,829,687股。会议审议并通过三项议案:1)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2) 子公司2025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3) 子公司2025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各议案均获有效表决通过,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浙江星韵律师事务所确认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