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注册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复的公告)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13号)。主要内容如下:
一、同意本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40亿元可续期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
二、本次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应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募集说明书进行;
三、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本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以分期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前,本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本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批复文件的要求及本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本次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特此公告。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