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2月5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多项议案。主要内容包括: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认为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条件。
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确定发行股票种类为A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对象为深圳市隽光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发行价格为6.41元/股,发行数量不超过5,8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7,178.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发行股票限售期为18个月。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股东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或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决定暂不召开股东大会,待相关工作及事项准备完成后另行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