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月20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1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由监事会主席陈玲莉主持,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或中国证监会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监事会同意以2025年1月27日为授予日,向138名激励对象授予105.3580万份股票期权,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每股29.12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向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