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提名委员会关于提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山东天岳先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提名委员会对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黎国鸿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
审核结果显示,黎国鸿先生未发现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科创板上市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候选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等要求。黎国鸿先生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与规则,其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业务能力符合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提名委员会同意提名黎国鸿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山东天岳先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日期:2025年1月27日。出席委员签名:宗艳民、李相民、刘川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