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刘崇))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章卫国先生提名刘崇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发表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提名,且通过了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资格审查。提名人确认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及相关工作经验。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是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不在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前五名股东任职,也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被提名人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重大业务往来,未受过中国证监会或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无重大失信记录,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提名人保证声明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2025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