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唐有根))
唐有根作为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如下:
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章卫国先生提名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与公司间无影响独立性的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要求。
经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无利害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证监会、深交所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及公司章程。
已参加培训并取得相关培训证明材料。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公务员法》、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等多部门相关规定。
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等工作经验。本人及直系亲属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非持股1%以上股东或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不在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控股股东附属企业任职。
不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无重大业务往来。过去十二个月内未有上述情形。非被证监会或证券交易场所采取禁入措施或处罚人员,无重大失信记录。
承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遵守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如出现不符合任职资格情形,将及时辞去职务。授权董事会秘书录入、报送、公告相关信息,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如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将持续履行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