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募集资金指通过公开发行证券等方式募集的资金,不包括股权激励计划资金。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并执行该制度,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公开、透明和规范。募集资金应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使用需遵循申请、审批、决策程序,主要用于主营业务,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变相改变用途。闲置募集资金可用于现金管理或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但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由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意见。募投项目变更需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新项目需进行可行性分析。公司应定期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年度审计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保荐机构需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每年出具专项核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