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金顶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关于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由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出具。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通知于2025年1月9日发布,会议于2025年1月24日下午13:30在四川省乐山市峨眉山市九里镇新农村一组166号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同时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共计2名,持有公司股份71,733,48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0.554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524名,持有公司股份3,684,57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557%。会议审议通过了两项议案:1. 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完成后继续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2. 关于控股子公司拟参与竞拍采矿权的议案。表决结果均为通过。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