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关于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之法律意见书)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拟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方案,中国船舶将以发行A股股票的方式换股吸收合并中国重工,换股比例为1:0.1335。本次合并完成后,中国重工将终止上市并注销法人资格,中国船舶作为存续公司将承继及承接中国重工的所有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合同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为保护异议股东利益,设置了收购请求权和现金选择权。中国船舶和中国重工已分别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并履行了必要的国资及行业主管部门审批程序。本次合并尚需获得中国船舶和中国重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及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在过渡期内,双方将继续正常经营,维护资产状态和各方关系,并互相配合处理合理请求。合并实施后,中国重工的全体员工将由中国船舶接收,债权债务也将由中国船舶承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