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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韵达: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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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1月24日召开,应参会董事7人,实际参会7人。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关于对激光应用服务类业务进行整合的议案》,同意以深圳光韵达激光应用技术有限公司作为激光应用服务类业务的运营平台,整合股份公司的应用服务业务,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2. 《关于制订<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议案》,为规范委托理财业务管理,特制定该制度。

  3.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期限十二个月内有效,可循环滚动使用。

  4.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2025年度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不超过7,500万元。

  5. 《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注册地址变更为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街道高发社区侨香路金迪世纪大厦A栋1201,并修订《章程》相关条款,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 《关于提议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于2025年2月11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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