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机电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公司于2025年1月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由董事会负责召集。2025年1月8日,公司发布《股东大会通知》,公告会议时间、地点、方式、出席对象、登记方法及审议事项。会议于2025年1月24日上午9:30在上海东怡大酒店召开,同时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出席人员包括截至2025年1月15日下午交易结束登记在册的A股股东及2025年1月21日下午交易结束登记在册的B股股东及其代理人,以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具体为丁宇清先生担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表决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人员资格、审议议案、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