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数据解析 - 公告简述 - 正文

吉大正元: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为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召开,通知于2025年1月8日发布。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2025年1月24日在北京召开,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48,574,986股,占99.7831%;反对100,500股,占0.2064%;弃权5,100股,占0.0105%。计票由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结果当场公布并与网络投票合并统计。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法律意见书由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签字日期为2025年1月24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吉大正元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