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事项进行了核查。中能电气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4,000,000张,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0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94,841,363.15元。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新能源储充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由中能电气及全资子公司福建中能电气有限公司共同实施,实施地点位于福建省福州市。现为进一步推进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公司决定将全资子公司福建中能新增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之子项目新能源光储充一体化研发展示中心的实施主体,新增福建省福清市宏路镇融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为实施地点,其他内容不变。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独立董事也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认为此次调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