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计划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发行对象为李伟、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8名投资者,发行价格为6.26元/股,发行数量为3,000.00万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嵊州市开发区储能示范项目,投资总额为30,908.03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18,780.00万元。该项目已建成并投入商业运营,预期税后内部收益率为10.26%。
本次发行需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发行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变,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强调,本次发行有助于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增强抗风险能力,推动公司从传统能源向新能源转型升级,形成热电联产和新能源业务协同发展。此外,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确保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