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1月24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多项议案。主要内容包括:
调整2024年度简易程序发行A股股票方案:发行对象调整为李伟、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8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价格为6.26元/股,发行数量为3,00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8,780.00万元,用于嵊州市开发区储能示范项目。
确认竞价结果:根据竞价结果,发行对象及其获配股数和金额已确定,总计发行3,000.00万股,募集资金187,800,000.00元。
签署股份认购协议:公司与各发行对象分别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审议通过多项修订稿:包括发行预案、方案论证分析报告、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等。
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将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确认募集说明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董事会确认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会议由董事长谢百军主持,全体董事出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