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1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全体监事出席。会议审议通过了多项议案:
调整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发行对象调整为李伟等8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价格为6.26元/股,发行数量为3,00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8,780.00万元,用于嵊州市开发区储能示范项目。
确认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竞价结果:最终发行对象及获配情况确定,总计发行3,000.00万股,募集资金187,800,000.00元。
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分别与李伟、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8名特定对象签署认购协议。
审议通过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二次修订稿)。
确认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监事会确认上述文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