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为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律师对相关文件资料进行了核查验证。
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草案等议案。2025年1月3日至12日,公司公示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监事会未收到异议。2025年1月20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及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项的议案。2025年1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调整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首次授予日为2025年1月22日。
调整后,激励对象由303人调整为294人,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由689.00万股调整为660.0875万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551.40万股调整为528.07万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37.60万股调整为132.0175万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1.84元/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