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李岩松))
李岩松作为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天津汇泽丰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提名。李岩松声明与该公司间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并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
李岩松已通过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其不存在利害关系。李岩松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也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李岩松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但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李岩松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公务员法》、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等相关规定。李岩松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李岩松及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是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李岩松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服务的人员,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各自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
李岩松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李岩松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李岩松承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确保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将及时辞去独立董事职务。李岩松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内容及其他有关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如因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将继续履行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