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豁免版))
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回复中,公司会同保荐机构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报会计师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及发行人律师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就审核问询函中提到的问题进行了逐项落实并回复。主要内容包括:1)本次募投项目包含“生猪养殖产能新建项目”、“养殖技术研究基地建设项目”和“数字智能化建设项目”。2)公司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投项目效益未达预期,受生猪价格周期性波动影响,实际销售单价低于预期。3)公司结合行业周期发展、竞争格局、生猪价格走势及供需情况、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现有及新增产能情况、产能利用率、公司前募项目经营及最新效益情况等,说明了本次募投项目的必要性、新增产能的主要考虑及合理性。4)公司详细说明了“公司+农户”模式下农户选择方式、饲料等费用支付方式、合同或订单期限、付款或结算方式等,解释了不同实施模式的背景、主要考虑及合理性。5)公司阐述了“生猪养殖产能新建项目”的选址依据、设计安排、种猪来源及最新进展,并确认已与对应农户签署相关协议。6)公司描述了“养殖技术研究基地建设项目”的具体业务模式及拟投入的研发方向,强调了研发成果对后续经营业绩的具体影响。7)公司介绍了“数字智能化建设项目”的最新建设及已投入情况,结合具体应用场景,说明了项目拟实现的功能和实施效果。8)公司分析了前次募投项目效益测算关键指标及其确定依据、测算过程,与实际效益达成情况的差异及原因,评估了前次募投项目未达效益对公司经营及本次募投项目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