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市北高新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任新建))
本人任新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声明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具体如下:
一、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拥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等领域工作经验。
二、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如适用)、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三、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人员及其亲属、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前10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等影响独立性的关系。
四、无不良记录,最近36个月内未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未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多次通报批评,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五、不是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解除职务的人员。
六、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3家,在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6年。
七、不存在影响诚信或其他影响任职资格的情况。已通过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承诺遵守法律法规,确保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影响。如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将按规定辞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