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舆情管理制度》,旨在加强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保护投资者和公司的合法权益。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级子公司,涵盖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的负面报道、社会传言、影响股价的信息及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的重大事件。
公司成立了应对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舆情工作组),由董事长或董事会指定人员担任组长,成员包括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舆情工作组负责统一领导舆情处理工作,评估舆情影响,拟定处理方案,协调对外宣传,负责信息上报等工作。各部门需及时、客观、真实地报告舆情信息,不得迟报、谎报、瞒报。
处理舆情的原则包括快速反应、真诚沟通、积极面对、系统运作。一般舆情由工作组灵活处置,重大舆情需组长决策,采取多种措施控制传播范围,如调查核实、与媒体沟通、加强投资者沟通、发布澄清公告等。公司还建立了舆情防范机制,包括建立良好媒体关系、内部信息透明化、设立危机预警机制等。对表现突出的个人或团队给予奖励,对失职行为进行责任追究。公司及子公司相关人员对舆情信息负有保密义务,违反者将被追究责任。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