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接受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于2025年1月22日召开,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通知提前发布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在郑州市郑东新区农业东路100号会议室举行,董事长刘静主持。共有248名股东或代理人参与,代表股份1,596,298,629股,占总股本的71.0295%。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票数1,590,931,674股,占99.6637%,反对票4,642,660股,弃权票724,295股。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95,186,925股,占94.6626%,反对4,642,660股,弃权724,295股。
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