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亨通股份: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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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主要内容如下: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97,438.1224万元,注册地址位于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钟管工业区。公司经营范围涵盖企业总部管理、技术研发、销售、生产、咨询服务等多个领域。公司股份采取股票形式,每股面值1元,发起人包括升华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等五家公司。

章程规定了股东大会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决定公司经营方针、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等重大事项。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1名,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其报告工作。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负责审核公司定期报告、检查财务等。

公司设立总裁一名,副总裁、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各一名,负责日常经营管理。此外,公司根据《党章》设立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作用。财务会计制度方面,公司每年向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报送年度和中期报告,并按规定进行利润分配。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等重大变更需依法办理登记手续。章程修改需经股东大会决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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