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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华集团: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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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为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于2025年1月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定于2025年1月22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次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发布通知。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在杭州市萧山区临江工业园新世纪大道1766号吉华集团会议室召开,董事长邵辉主持。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208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242,241,77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7904%。会议审议通过了两项议案:1.《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股数241,346,313股,占99.6303%;2.《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章炳骏得票数239,000,319股,占98.6618%。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均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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