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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可达: 北京国枫(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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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北京国枫(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国枫(南京)律师事务所为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召开,通知于2025年1月7日发布。会议于2025年1月22日下午14:30在苏州市吴中区吴淞江科技产业园淞葭路998号A幢二楼A0207会议室召开,同时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网络投票。出席人员包括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等议案。表决结果均为合法有效。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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