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新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5162)于2023年3月8日公开发行了3,691,35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6,913.5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5,971.7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3月14日到位,并由中汇会计师事务所验证。
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监事会会议,2025年1月16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及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向陌桑现代茧业供热管道及配套管线项目”未投入的募集资金及利息共计4,348.86万元全部投入“向嵊州经济开发区浦口片区新建供热管道项目”。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公司于2025年1月21日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嵊州支行新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与该银行及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主要内容包括:专户仅用于新募投项目资金存储和使用;三方共同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国泰君安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银行按月出具对账单;特定情况下公司可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协议自三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