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月修订))
宁波乐惠国际工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月修订)旨在规范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制度涵盖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内容。
信息披露义务人需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提前泄露。定期报告包括年度、中期和季度报告,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董事、监事及高管需签署书面确认意见。定期报告应在规定时间内披露,年度报告需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临时报告涵盖董事会、监事会决议、重大交易、重大事件等,公司应在事件发生时及时披露。重大事件包括大额赔偿、资产减值、股权激励、重大资产重组等。公司应关注证券异常交易情况,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公司董事会统一领导信息披露工作,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实施。监事会对信息披露事务进行监督,高级管理人员需及时报告重大事件。各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应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配合信息披露工作。公司应制定重大事件报告程序,确保信息及时传递和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