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厦门钨业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七次会议决议)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1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到独立董事3人,实到3人。会议审议通过三项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公司权属公司在购置募投项目所需的进口设备过程中,存在以信用证、自有外币资金支付设备采购价款,以自有资金支付关税、增值税等相关税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实际需求。该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此次置换是基于推进募投项目的需要,符合公司实际需要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其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5年度与中钨高新及其直接或间接控股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及权属公司2025年度预计的各项日常关联交易均为日常经营活动所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此关联交易事项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