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天津希格玛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同时募集配套资金。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
本次交易标的为天津希格玛100%股权,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公司已在预案中详细披露了报批进展和尚需批准的程序,并对可能无法获得批准的风险作出特别提示。
交易对方对标的资产拥有合法完整权利,不存在限制或禁止转让情形。天津希格玛不存在出资不实或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
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完整性;有利于公司在人员、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保持独立。
本次交易有利于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盈利能力,突出主业、增强抗风险能力,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新增不必要的关联交易,有利于增强独立性、避免同业竞争。
特此说明。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