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激励对象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等情形,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将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在股东大会审议前5日披露审核意见。
若激励计划正式实施,首次授予后,核心骨干丁锐先生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数量将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需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制定、审议流程和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的计划。实施该计划有助于健全公司激励机制,提高管理效率,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监事会一致同意实行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