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的专项鉴证报告)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报告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核并出具。根据中国证监会批复,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募集资金用于福建漳州核电站3、4号机组项目、辽宁徐大堡核电站1、2号机组项目、辽宁徐大堡核电站3、4号机组项目、江苏田湾核电站7、8号机组项目。本次发行1,684,717,207股,每股发行价8.31元,共募集资金13,999,999,990.17元,扣除相关费用后实际收到13,999,699,990.17元。
截至2024年12月24日,公司已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共计294,620.00万元,拟全部置换。具体项目包括:辽宁徐大堡核电站1、2号机组项目47,938.00万元;辽宁徐大堡核电站3、4号机组项目96,669.00万元;福建漳州核电站3、4号机组项目42,184.00万元;江苏田湾核电站7、8号机组项目107,829.00万元。此外,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44.21万元,亦拟置换。
报告认为,专项说明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募集资金置换情况。报告仅供特定用途,不得用于其他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