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昌盛日电)
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发布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信息披露义务人为青岛昌盛日电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青岛昌盛东方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和李坚之。本次权益变动涉及股份减少,原因为司法拍卖和处置,以及表决权恢复。
昌盛日电注册资本65,884.2134万元,法定代表人明传兵,经营范围涵盖太阳能产品及新能源技术开发等。一致行动人昌盛东方注册资本7,899万元,法定代表人同样为明传兵,主要从事企业营销策划等业务。李坚之为中国国籍,长期居住在青岛市市北区。
本次权益变动包括:1)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处置1,792,942股,占总股本0.26%;2)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司法拍卖81,818,182股,占总股本11.92%,其中57,357,076股已完成过户。变动后昌盛日电持股从146,991,124股降至87,841,106股,持股比例从21.41%降至12.79%。此外,因昌盛日电持股比例低于实际控制人陈建龙及福建力恒投资有限公司7%以上,34,300,000股表决权恢复。
本次变动不涉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昌盛日电所持股份全部处于质押和冻结状态。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未来12个月内暂无明确增减持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