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发股份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为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召集,董事长姜烨主持,会议通知于2025年1月4日公告,会议资料于1月15日公告。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2025年1月21日14:00在广西北海市召开,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8人,代表股份81,306,394股;网络投票股东465人,代表股份121,494,003股。会议审议通过《选举张小玮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表决结果为:同意144,076,631股(71.0436%),反对58,077,866股(28.6379%),弃权645,900股(0.3185%)。中小股东同意140,572,422股(99.3611%),反对257,910股(0.1822%),弃权645,900股(0.4567%)。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人员资格、表决方式和结果均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