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宁夏方和圆律师事务所受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指派武文伽、王晓晨律师出席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1月21日召开,会议通知及提示性公告分别于2025年1月2日和1月21日发布。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211人,代表股份3,345,2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02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60,423股;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06人,代表股份3,284,787股。中小股东206人,代表股份3,284,787股。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总表决情况为:同意3,257,080股(97.3655%),反对47,330股(1.4149%),弃权40,800股(1.2197%)。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196,657股(97.3170%),反对47,330股(1.4409%),弃权40,800股(1.2421%)。关联股东国能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宁夏方和圆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