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天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主要内容如下:为维护投资者利益,规范担保行为,控制风险,促进健康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本办法。办法所称担保包括公司为他人提供的保证、抵押或质押,涵盖借款担保、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担保等。所有对外担保由公司统一管理,未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不得提供担保。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也需遵循此规定。
担保对象包括互保单位、有业务关系的单位及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等,需具备较强偿债能力。担保前,财务管理中心需审查被担保人资信状况,提交核查意见。担保审批需经过财务总监、总经理、董事长,最终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特定情况下,如担保总额超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时,关联方需回避表决并提供反担保。
担保合同需符合法律规范,明确合同条款,妥善保管并通报相关部门。公司需关注被担保方的经营变化,及时采取措施应对风险。公司为债务人履行担保义务后,应采取措施追偿并披露情况。未经批准,不得越权签订担保合同,违规行为将追究责任。本办法经董事会通过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