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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尔股份: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的专项审核意见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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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的专项审核意见)

阜新德尔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向上海德迩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购买其所持有的爱卓智能科技(上海)有限公司70.00%股权,并拟以零对价受让上海兴百昌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爱卓科技30%股权,并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及第十三条规定,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及重组上市进行了核查。核查结果显示,标的公司2023年度实现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约为5.08%,标的公司交易价格占上市公司资产总额的比例为6.49%,占归属于上市公司的资产净额的比例为17.16%,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此外,本次交易前36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为辽宁德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李毅。本次交易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均不会发生变化,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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