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核意见)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于2025年1月1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独立董事3名,实际出席3名。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议案进行了审核,并发表意见如下:
本次交易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完善公司业务结构,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整体利益。
交易对方广州地铁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预计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变化。
截至会议召开之日,相关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标的资产的预估值和交易作价尚未确定,最终交易作价将在正式《审计报告》及《资产评估报告》出具后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定价方式公允。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公司已履行现阶段必需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提交的法律文件合法、有效。
本次交易尚需多项条件满足后方可完成,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已在预案中作出重大风险提示。
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会议进行进一步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