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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力传媒: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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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受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其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于2025年1月20日召开,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在北京朝阳区建国路甲92号举行,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并于2025年1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通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56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08,360,4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3633%。其中,中小投资者558人,代表股份1,668,302股。

会议审议通过了两项议案:1.《关于公司预计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108,178,602股,反对103,500股,弃权78,300股;2.《关于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申请综合授信互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108,118,002股,反对159,800股,弃权82,600股。第二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超过三分之二的赞成票。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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