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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城矿业: 关于收到四川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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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关于收到四川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四川监管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主要内容包括:

  1. 责令改正措施:公司会计核算存在问题,如部分在建工程项目未及时转入固定资产、长期待摊费用;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有误导致少计提折旧;采矿权摊销基数、无形资产摊销年限存在差错;企业合并时对取得的资产是否构成业务判断错误,导致资产负债表科目列报有误。这些问题导致2021年至2023年度财务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不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四川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要求公司在30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2. 警示函措施:针对公司董事长吴城、总经理朱胜利、时任总经理李伍波、时任财务总监郭巍未能勤勉尽责,四川证监局决定对他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公司及相关人员表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四川证监局要求积极整改,强化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的规范性,提高财务会计信息披露质量,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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