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市方达(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成就及2020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方达(北京)律师事务所就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预留授予第二批次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2020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2020年12月22日及2022年1月20日,公司分别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激励计划及授权董事会处理相关事宜。2025年1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预留授予第二批次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涉及325名激励对象,51.05万股;预留授予第二批次第二个归属期涉及19名激励对象,5.90万股。此外,公司拟作废2020年激励计划项下34.4650万股及2022年激励计划项下12.6400万股,合计47.1050万股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上述事项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披露指南》《2020年激励计划》及《2022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