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保荐人,根据相关法规要求,就天洋新材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
天洋新材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净额967,392,144.62元,用于昆山天洋光伏材料有限公司新建年产1.5亿平方米光伏膜项目、南通天洋光伏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太阳能封装胶膜项目、海安天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新建年产1.5亿平方米光伏膜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约定存款或理财产品。投资品种需满足安全性高、保本要求、流动性好且不得质押。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资金可滚动使用。
公司已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相关方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公司内部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实时监控产品净值变动,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内部审计部门定期检查,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监督与检查。
公司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建设,能减少资金闲置,获得一定投资收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该事项已获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人同意此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