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处置《协议书》项下同方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5%股权的公告)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山东省高院下发的《民事判决书》(2024)鲁民终645号,确认同方投资持有的同方环境20.25%的股份归公司所有,并已强制过户至公司名下。2022年10月,公司与上海迈众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签订《协议书》,约定由公司取得同方环境相应比例的股份后,转让给上海迈众或自行处置。现公司决定自行持有该股份。
上述事项已获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及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协议书》,上海迈众出资17,500万元,展顿投资出资5,000万元,购买相应标的资产。截至2024年11月,上海迈众确认无力支付剩余1.125亿元款项并同意公司自行处置同方环境20.25%的股份,处置收益用于抵补应付公司1.125亿元尾款及律师费等费用。
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和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同方环境20.25%股权进行审计评估。评估结果显示,同方环境20.25%股东部分权益公允价值为11,620.31万元。公司将该股权计入金融工具核算,预计2024年度利润总额增加11,620.3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