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关于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报告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审核。报告指出,此鉴证报告仅用于国盾量子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不得另作他用。管理层需按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相关规定编制专项说明,确保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根据中国证监会批复(证监许可20241568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22,486,631股A股股票,每股发行价78.94元,募集资金总额1,775,094,651.14元,扣除发行费用23,248,532.79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751,846,118.35元。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共计1,227,735.85元(不含增值税),具体包括审计费660,377.36元、律师费440,000.00元及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手续费及其他费用127,358.49元。公司拟用募集资金置换上述已支付的发行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