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标的资产过户情况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受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麦捷科技”)委托,担任其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惠州市安可远磁性器件有限公司(简称“安可远”)100.00%股权及成都金之川电子有限公司(简称“金之川”)20.00%少数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的专项法律顾问。本次交易已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标的资产过户已完成。
根据《重组报告书》及相关协议,麦捷科技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张国庭等持有的安可远100.00%股权和王秋勇持有的金之川20.00%股权。同时,麦捷科技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140.00万元。本次交易不以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实施为前提,但募集配套资金的实施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为前提条件。
截至2025年1月17日,标的资产过户手续已办理完毕,过户程序合法有效。后续事项包括上市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股份登记手续、支付现金交易对价、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等事宜。交易各方需继续履行相关协议约定及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