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林琳))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林琳声明,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公司董事会提名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影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工作经验,并已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持有公司股份1%以上、在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等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四、本人无最近36个月内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被立案调查、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等不良记录。
五、本人不是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解除职务的人员。
六、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3家,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七、本人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取得注册会计师证和教授职称。
八、本人不存在影响诚信或其他影响任职资格的情况,并已通过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本人承诺在担任独立董事期间遵守法律法规,确保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