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纳尔股份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为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律师对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进行了审查。
本次股东大会由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召开,通知于2025年1月2日发布。会议于2025年1月17日下午14:30在上海浦东新区新场镇新瀚路26号公司三楼会议室举行,同时提供网络投票。共有144名股东及代理人出席,代表股份137,258,1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1306%。
会议审议通过两项议案:1) 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业务;2) 补选公司股东代表监事。两项议案均获得高比例赞成票,具体投票结果详见公告。律师确认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均合法有效。